(卡貂)再回来雨过迁徙

@一个蹦儿 字数差不多了,后续再港:D

  01
  到了期末周西联就开始大范围停电,暑假临近,C城热浪滔天,劈头盖脸一阵热风吹过来,竟可以闻见皮肤冒油的人味儿。黄旭熙他们寝前个星期刚补缴了电费,寝室没空调,呼啦啦几台风扇从早到晚连轴转,结果又在凌晨两点室内温度直逼四十度的停了电的宿舍被热醒过来。

 

  李马克已经热得只见进气不见出气了,黄旭熙也热,热汗像拧开了的水龙头似的从脑门上涌下来,额前的刘海分成了湿透了的三捋。李东赫在上铺半坐着又灌了口水,喝了一半皱着脸尖叫,矿泉水都被热成白开了。

 

  第二天他们就得考最难过的专业课,西联处在荒郊野岭,外头的几间宾馆不用想肯定早爆满了。几个人合计着不如找认识的学长凑合一宿。除了黄旭熙之外其他人都在社联和团委当了个九品芝麻官,大难临头李东赫揽着李马克先飞去找社联的直系学长,临走前不忘假模假式地给黄旭熙告别:“哥哥给你指条明路!左转三百米处五舍四楼!”

 

  黄旭熙朝李东赫的背影不甘示弱:“你先担心担心自己今晚别又跟美洲大镰同床共枕!”


  来回这么一折腾已经两点半了,李东赫找着学长安顿好后还特意给黄旭熙发了条微信,前几条都是李东赫式的炫耀模板,后两条就不那么让黄旭熙淡定了。老大还没睡觉,在做报表呢。李东赫说,我刚把你的情况已经跟他说了。黄旭熙问,那他说什么了?

  他能说什么啊,他说随你的便。You happy is ok,明白吧?

  黄旭熙手头上的小风扇已经奄奄一息了,他费了好大力气摇风扇的摇杆以图换取点清凉,没想到手动摇杆流的汗比吹的风多了一倍。他又看了眼屏幕上李东赫发过来的消息,转了个方向慢慢往五舍踱。

  到了门口黄旭熙才发觉自己比想象中要害怕,哪怕他怀着壮士断腕的决心也敲不开面前这扇门。地球爆炸可怕,世界末日可怕,但如果要对比的话还是见到金道英更可怕。

  他手动摇了摇风扇,一丝微风把他黏起来的刘海吹开了点,正准备走的时候,门开了,金道英面无表情地说:“进不进来。”



  02
  黄旭熙混世魔王当了十三年,第十四年遇到了金道英,上天入地的本领被轻松降服,心甘情愿跟在金道英屁股后头当首席小跟班。他老哥说他,我当你十四年的哥你都没对我这么殷勤过,你认识金道英才几天就上赶着要当人家秘书了。黄旭熙语文不好,很难把自己心里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的情感表达出来,回答在嘴里囫囵一通,干脆说是因为道英哥长得漂亮。



金道英的确漂亮,当时黄旭熙在初中部,老哥和金道英在高中部,周一的升旗仪式一直都是金道英主持。他声音很亮,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独特声线勾得人心痒。别人穿上校服像套上麻袋,金道英穿上肥胖宽大的校服,衣领上露出一截细白的脖颈,反而显得纤细出尘。老哥形容他“亭亭玉立”,黄旭熙说你这词儿是形容女孩儿的,要我说,是天仙下凡。


  金道英来黄旭熙家的时候爸妈很高兴,他们兄弟俩十几年来交的朋友一致被他们称为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。结果老哥带回来了学生会副会长,年级第一的高材生,黄旭熙爸妈以为儿子改邪归正回头是岸,简直想让金道英当他们第三个儿子。黄旭熙也疑惑老哥怎么会跟优等生打交道,他在学校时看到的金道英都是供人瞻仰的,表情冷淡又不近人情,这样的他,怎么会跟学校混出了名的老哥是朋友呢?


  中午老哥破天荒来找了黄旭熙,平时他俩不一块吃饭,各有各的狐朋狗友。老哥把满满一袋子东西塞进黄旭熙的桌兜,“等会儿你马上给金道英送过去啊。”黄旭熙看了看,袋子面上是一盒便当,底下还有盒切好了的水果,甚至塞了杯焦糖奶茶。“这伙食也太好了。”黄旭熙啧啧感叹,老哥翻了个白眼:“你屁话怎么这么多,让金道英亲自接听到没,怕他又忘了吃饭。”


  把东西交给金道英的时候,黄旭熙语气夸张地说:“我哥千叮咛万嘱咐交待我要好好给你,怕你忘记吃饭。”他贴心的把原话补上,金道英脸有些红,从喉咙里憋出一句“你跟他说,谢谢,我知道了。”脸红的金道英更好看了,他本来相貌有些寡淡,泛起红倒像沾了点烟火气,变得惹人怜惜起来。黄旭熙有点愣,又说:“你喜欢吃这些吗?”

   金道英没想到他这么问,懵懂地抬起眼睛看他,黄旭熙被这眼神盯得面红耳赤,一句“下回我请你吃”硬生生吞进肚子里。


  黄旭熙折回去的时候才来得及想,怎么觉得老哥和金道英他们俩之间感觉挺奇怪,好哥们儿之间难道会那么贴心地送饭吗,就算是,不就送个饭吗脸红个什么劲儿啊。

  睡觉前特意去了老哥房间,老哥左顾右盼了会儿,神神秘秘地说,什么哥们儿不哥们儿的,道英是你嫂子,听明白了?

 

  03
  噢,黄旭熙了然地点点头,半秒后膛目结舌抬起脸,我操,嫂子?

  他说话有点大舌头,这个齿关轻压舌尖的词汇从他嘴里说出来不伦不类的成了卷舌音。老哥忍不住又笑了一声,你哥我费了好大功夫才泡到的,不过你别大嘴巴往外全给说了。见着他的时候也别乱说话,装作不知道。
 

  黄旭熙懵了,慌乱眨两下眼睛就被老哥赶了出去。


  他被挡在门外,脑袋很迟钝缓慢的恢复了运行,最先涌入脑海的竟不是老哥跟男的谈了恋爱,而是金道英和老哥在一块,简直就像鲜花插在牛粪上。


  再见到金道英是几天后的周末,那两天黄旭熙爸妈不在家,金道英穿着一件白衬衫,领口露出平直的锁骨,他认出来黄旭熙,眉梢很轻快地跃动一下:“你也在家啊。”

  黄旭熙大着舌头回:“在,我,道英哥你有什么事?”

  金道英抿着嘴,朝房间里看了看,“你哥呢?”问完这个问题他好像又害羞了,眼神漫无目的地游移片刻,像是下定决心地说:“嗯……你跟他说,上回说好带他去的那家店,今天我有空,可以一起去。”

  黄旭熙给金道英切了西瓜,鲜红的汁液濡湿了金道英形状好看的唇瓣,他吃东西时有些心不在焉,目光总是牵牵绊绊到了老哥紧闭的房门前,但也不催,只用这种期待又哀怨的眼神默默等待着。

  老哥这人在房间里抹了半天发胶才出来,穿了一身骚包的花衬衫,领子还学着古惑仔竖在脖子边上。金道英被老哥隆重的打扮给吓了一跳:“为什么这么穿?”

“我得打扮得帅点儿跟你一块儿出去吧?”

  金道英忍不住笑出来,笑得露出粉红色的牙龈,他回过身向黄旭熙道别。

“旭熙吧?那我们先走啦。”

04

  黄旭熙从小到大喜欢过两个女孩,五年级喜欢的麻花辫,初二喜欢的高马尾,这些让人记忆深刻的特点构成黄旭熙回忆里的符号。在他认知里还没出现男人和男人也能亲嘴谈恋爱的时候,他没想到过有一天他能被金道英的笑正中红心,金道英抬起头看向老哥的眼神,金道英等待老哥的神情,放电影一样在他脑袋里循环播放。

  后来的午休时间黄旭熙经常看到老哥旁边跟着金道英,这时他才发觉金道英跟其他人的格格不入,老哥是学校有名的顽劣分子,常在一块的朋友也都是不务正业染黄毛叼烟嘴的,金道英在他们中间,就像只落进狼窝里的兔子。有一次他们那一伙人聚在一起,周围几个起哄让老哥和金道英来一个烟吻,老哥倒是无所谓,金道英却是抗拒到了极点,这一幕恰好被黄旭熙撞见,他连忙说,哥我刚看老张在这附近。


  老哥松开金道英,把烟头踩灭,不咸不淡对他笑了笑:“你来得倒是挺及时。”

  金道英的衣领被拽开大片,校服遮盖下的脖颈很白很瘦,他看了眼黄旭熙,轻声对他说,幸亏你来了。

  黄旭熙心腔里霎时充盈了满怀英雄主义,哪怕他保护的对象是一个矮不了他多少的男人,金道英在他的眼里都是这样的无助无措,楚楚可怜。他甚至有些怨恨起了他那个拈花惹草成了惯性的老哥,老哥以前谈的女朋友分手时总是一番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光景,哭闹上吊都算普通的戏码。黄旭熙虽觉得金道英特别,但也不认为老哥能此情长久。他该劝金道英及时止损?

  金道英看他发愣,又说你怎么了?……热不热?要不要吃冰激凌?

  不热,黄旭熙也不太爱吃冰激凌。但他还是说,好啊,我要西瓜味的。
 

 

05


  金道英真是把他当小孩子看,冰激凌也给他买这么花里胡哨的,黄旭熙还没吃过这么五彩缤纷的西瓜冰激凌。金道英帮他把包装纸去了,递到跟前时忽然说,你跟你哥不太像。

  这是假话,黄旭熙出生这么多年听过最多的就是他跟他哥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,最多现在他哥染了个红毛,大家终于能够凭头发的颜色来辨认他俩。

  没想到金道英又说,你比你哥懂事多了,他还挺幼稚的。

  黄旭熙被冰得一激灵,觉得这句话像是在夸他,立马眉开眼笑,诶还真是,我亲戚他们都说我俩不像。

  哪儿不像?

  黄旭熙嘴上没拴门,我哥他从小花到大,我可不一……

  他忽然警醒过来,没留神说了老哥的坏话。本来今天就胡编乱造了一通回家指不定要被揍,结果还好死不死把这种事捅了出去。他瞧了眼金道英,金道英没太注意他的话,眼睛直愣愣盯着不远处的篮球场。黄旭熙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,他老哥在那装得人模狗样地拍篮球。

  老哥虽然个子高,但除了打架之外的运动神经实在不行。扎着马步拍打篮球的姿势就像是出恭困难的老大爷,黄旭熙不忍心再看,可金道英眼里倒是厚厚一层滤镜,眼神都仿佛要滴出蜜来。

  黄旭熙忍不住问,你们俩怎么认识的?

  金道英说,啊……就那样,认识的。他帮过我。

  老哥这种人竟然也会乐于助人了?

  黄旭熙更觉诡异,又问,你喜欢我哥什么?

  金道英惊讶地看了他一眼,思考几秒后才笑出来。他说你问我?我也不知道啊。

  老哥被他那群哥们起哄向上朝着金道英的方向飞了个吻。

  啧啧,黄旭熙忽然就想起语文老师某节课上提到的一对痴男怨女,他心情别扭地看了眼脸颊泛红的金道英。真是有情饮水饱。

06

 
  在十五年之前有人可能想不到这个亚热带城市会下这么大的雪,就像没人敢把如今的金道英和从前的金道英联系在一起,这两个形象宛如极与极,就连目睹其中变故的黄旭熙都难以把两者相提并论。这时候的金道英已经成了另一种代名词,冷静,严肃,不苟言笑,不近人情。


  金道英跟老哥恋爱后不久,出入他们家的频率越来越高。所幸他爸妈不常在家,不然再怎么也会怀疑两个男孩交往过密的关系。一开始他们还总约着出门,后来一段时间干脆是金道英来他家,然后钻进老哥的卧室。

 
  他家隔音不好,桌子腿摩擦地板的刺耳声音轻松穿过墙壁,有节奏的频率或缓慢或快速的颤抖着。黄旭熙扼制不住自己脑内的想象。金道英今天穿的是一件暗红色的卫衣,衬得他愈发的白。不知过了多久,隔壁终于没了响动,金道英换了件衣服出来,他浑身都冒着湿气,衣服自然是老哥的。顺着衣摆看下去,金道英罕见地穿了膝上的短裤,小腿线条流畅修长,踝关节细而粉。


  他喝了大半瓶冰水,像是热惨了,他说你哥呢?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?

  黄旭熙当然不会告诉他方才不久老哥来了他房间拿走一张钞票,他听着活春宫心绪复杂,拦住老哥说要打借条。老哥挑起眉,借你点钱,让哥办点急事。他笑了笑,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表情,买盒套――


  总不可能跟金道英说。

 
  看他没回答,金道英也没打算继续问。他又喝了几口水,坐在黄旭熙边伸头看摊在桌上的空白作业本。这个不会?他问,我可以教你。

  金道英看起来心情很好,眉眼间的倦色也打搅不了他的好心情。他夺过黄旭熙的笔,饶有兴趣地开始解最后一道物理压轴题。

  他太瘦了,穿着比他高一个头的老哥的衣服尤其显得空荡荡。他弯腰下来,身体和衣服形成一个不大不小的空档,黄旭熙匆匆瞥了一眼,胸口有一圈深红色的齿痕,标准老哥风格。

  老哥回来时带了半个西瓜,最中心那块给了金道英。

  这个西瓜不太甜,让黄旭熙想起金道英请他吃的那只西瓜味的冰激凌。那只冰激凌洒着糖粉,浅红色的外皮下是脆脆的酥皮。金道英的笑脸,一次次一遍遍,毫不吝啬的,生动具象的,向着他哥,只向着他哥。


未完

 
 
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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